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八届健康科普大赛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6-17794 | 发文日期 | 2026-06-05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 文 号 | 鄂卫函〔2026〕142号 |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发挥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主力军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需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居民健康素养,现决定于2026年6月至9月举办湖北省第八届健康科普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学技术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作品主题
(一)“323+”健康问题相关主题
(二)时令节气与健康相关主题
(三)健康体重管理相关主题
(四)传染病防控相关主题
(五)无偿献血相关主题
(六)妇幼健康相关主题
(七)儿童青少年健康相关主题
(八)老年人健康相关主题
(九)职业人群健康相关主题
(十)中医药知识相关主题
(十一)食品营养与合理膳食相关主题
(十二)爱国卫生与健康生活方式相关主题
每件作品限报一类主题。
三、作品类别
作品类别主要包括讲演类、视频类、图文类、辟谣类。
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流程安排
讲演类作品开展线下复决赛,其他类别作品则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和终评。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演类
1.组织动员和作品上报(6月)。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作品上报。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和单位组织开展健康科普大赛预选赛,根据预选赛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作品,主题原则上不重复。
2.省级初评(7月)。报名截止后,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省级初评,确定入围复赛作品名单。省级初评酌情参考各地、各单位预选赛成绩情况。
3.省级复评(8月)。根据初评结果组织线下复赛,进行现场集中竞演。省级复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决赛竞演(9月)。讲演类复赛作品择优推荐进入决赛,具体入围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行现场竞演并颁奖。
(二)视频类、图文类、辟谣类
1.组织动员和作品上报(6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大赛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作品上报。
2.省级初评(7月)。报送截止后,省级组织作品初筛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按比例推荐入围终评作品名单。
3.省级终评(8月)。省级组织专家对入围终评的作品进行终评,按照评分排名,确定拟获奖作品名单。
4.结果公布(9月)。在全省健康科普大赛决赛现场,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五、报送方式
所有作品通过“健康湖北”微信公众号“湖北省第八届健康科普大赛”平台进行报送,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六、参赛要求
(一)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协会、学会、媒体、健康相关企业均可参赛。鼓励各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积极参与创作并参赛。
(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服、化、道”开支,朴素节俭开展健康科普作品创作。
(三)动员医务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不搞摊派,不过多增加医务人员负担。
(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把关。所有报名作品须为原创,创作时间应为2025年5月—2026年6月之间。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五)各地各单位报送同一主题同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件,参加过往届健康科普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再重复参加。
(六)作品由各单位自行报送,最终将根据各地各单位作品报送组织及预选赛等情况综合评定“湖北省第八届健康科普大赛优秀组织奖”。
(七)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八)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作品的报送、制作单位及作者个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定。
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联系人:罗磊、甘梦茹
联系电话:027-87238130
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联系人:张艳红
联系电话:027-87576391
附件:1.健康科普作品要求
2.健康科普大赛报名表
3.健康科普大赛线上报名方式
4.健康科普大赛报名交流群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6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