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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4-04-20 15:01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湖北省总工会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4-18252 发文日期 2024-04-20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湖北省总工会 文  号 鄂卫发〔2024〕16号
卫生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疾控局、总工会,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企业:

2024425日至51日是全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4122号)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湖北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为主要内容,聚焦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普及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二、活动主题

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4425日至51日。

四、活动内容

由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主办,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具体承办,在武汉市进行湖北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活动。各市州要紧密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为实现“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大动力。具体要求开展如下活动:

(一)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职业健康工作成效开展宣传活动。将宣传周活动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故事分享、视频演示、图文展示等方式,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职业健康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关怀。

(二)围绕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开展宣传活动。聚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三项行动,突出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面向用人单位和职业病防治机构宣传解读《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促进职业病防治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三)围绕持续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我省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深入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培训,努力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各地要将宣传周活动和“我和职防工作的故事”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围绕实施《湖北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宣讲等方式展示规划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宣传解读“十四五”时期职业健康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努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五)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开展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系列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4)。

五、组织安排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中央、省属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开展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扩大宣传范围。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户外广告、车站、机场、地铁、公交车、厂区广播电视、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宣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及有效措施。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等,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活动情况,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总结等材料请以市、州、直管市、林区为单位,于202355日前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外网OA邮箱。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雷思聪 027-87680566

附件:1.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3.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4. 湖北省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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