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无障碍 政务新媒体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登录|注册

印发《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8-19 09:00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011043372/2026-27814 发文日期 2026-08-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 、 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鄂卫发〔2026〕19号
卫生、体育 有 效 性 有效
文件名称 印发《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党委编办、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局

    现将《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681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

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5号)和《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老龄化、群众健康需求变化等因素,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完善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到2027年,实现乡镇、街道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行政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农村、城市(镇)分别打造30分钟、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到203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布局与当地人口、地理位置及群众健康需求更加适应,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占比持续提高。到203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和防病治病健康服务能力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更相适应,群众就近就便享有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均衡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办好乡镇卫生院。原则上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对撤并的乡镇结合实际可将原有乡镇卫生院转为建制乡镇卫生院的分院或进行合并。根据服务人口分类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卫生院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100种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其他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75种常见病。优先加强基础薄弱地区偏远山区的乡镇卫生院建设。

    2.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一个行政村有多个村卫生室的应合并设置,其他村卫生室可根据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保留为医疗服务点,也可自愿按规定转为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交通便利、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合建村卫生室邻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单独设置村卫生室。提升服务人口较多的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置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对人口较少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远山区等特殊地区合理设置医疗服务点利用好原有村卫生室或党群服务中心等建设固定巡回医疗点。

    (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1.办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大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模确有必要的,也可规划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按程序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街道,根据地方实际依次通过辖区内政府办一级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二、三级医院延伸提供服务和确有必要的按标准新建等途径,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经行政区划调整由乡镇改设为街道的,原有乡镇卫生院应逐步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持其服务功能不变转型期间内可继续适用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

    2.便利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每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不超过2万人。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适当扩大服务人口较多、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较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模,提高其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对服务人口低于5000人、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步行15分钟以内、诊疗量较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评估后可结合实际调整并入邻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推进服务协同联动和资源整合。依托“区社一体、以市带区”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以及“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以人员为核心的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有序组织县级医院中级以上医师支援乡镇卫生院、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务人员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巡诊派驻和延伸服务。加快建设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推进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建设。扩大基层常见病和慢性病用药种类,完善电子处方流转服务

    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提升常见病和慢性病预防、治疗、康复能力。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发展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科、精神(心理)科、五官(口腔)等重点科室,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疼痛、安宁疗护、体重管理等专病专科服务能力和老年人群多病共防共治能力。加强医防协同,强化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急救设施和装备条件,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急救、转能力,畅通急救服务绿色通道。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规范开展6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规范开展4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巩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水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公共卫生科,加强传染病防控。因地制宜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功能

    3.建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项目,持续推动城市医院人员下沉基层。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含中医全科)、公共卫生科、康复科、儿科、药学等紧缺人才培养配备。支持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多渠道壮大执业(助理)医师队伍。因地制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升其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能力

    4.提高基层数智化服务水平。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等互通共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和预防接种信息跨地区共享,建立居民连续用药记录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推进AI辅助诊断、智能慢性病管理、个人健康画像和短缺药品智能监测预警等基层应用。鼓励开展在线复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打通线上线下,构建覆盖诊疗全流程的服务模式。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

    各地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将基层合理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保障。要按照省市统筹、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一体推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政策,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优化布局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