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指标(具体数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4),用于支持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预算指标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各县市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上划中央返还地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重大传染病防控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