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卫生健康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下达省级卫生健康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地2023年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42000021222T300000209)、省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项目代码:42000022222T000000172)、省级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代码:42000021222T300000120) 万元。该项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资金通过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二、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县级重点专科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全省麻风病院和血站运行能力建设、全省艾滋病人补助、民族地区医疗减免、深度贫困县乡村振兴补助等方面。
省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重大疾病防治、健康湖北建设、妇幼健康经费、公立医院管理、食品安全、老龄健康服务以及卫生科研等方面。
省级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与文化宣传、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研等方面。
请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省级卫生健康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3.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4.2023年省级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 附件1.省级卫生健康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
- 附件2.2023年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 附件3.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 附件4.2023年省级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