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基本情况
二、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职能
三、单位年度工作重点
四、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十三、财政专项支出资金安排情况
十四、专用名词解释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1年
部门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湖北省中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基本情况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建院于1983年10月20日,曾为郑州铁路局武汉市中心医院,隶属于郑州铁路局的三个中心医院之一。1995年5月,变更为武汉铁路局中心医院,全称为“武汉铁路中心医院”,划归武汉铁路分局管辖。1996年9月,通过评审,正式跨入卫生部命名的三级甲等医院行列。2004年11月25日,医院由武汉铁路局正式移交武汉科技大学管理,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同时成为“武汉科技大学临床学院”。2008年8月27日省卫生厅同意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医院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以下简称“天佑医院”)。2019年1月25日,武汉科技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正式签订了《武汉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医联体共建协议》。
医院毗邻武昌火车站东广场,占地面积80多亩,医疗用房90000多平方米,设有41个临床、医技科室,1个分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目前开放800张。医院现有职工1200多人,高级职称240多人,硕士、博士学历170多人,在国家、省、市各类专业委员会任委员以上职务的有150多人。
二、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职能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直属附院,是国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国家爱婴医院、湖北省三级优秀医院、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医保异地就医、商业保险、新农合的定点医院;武汉市职工、居民、大学生医保、铁路医保的定点医院,武汉市120急救、国际红十字急救的指定医院,同时也是武昌区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
三、单位年度工作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公立医院医改和国家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总体要求以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规定,保障各项改革的有效推进;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充分利用同济天佑医院医联体平台,合理整合资源,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培育技术创新和创建重点专科;优化预算收支结构,努力挖潜增效,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保障医院“十四五”规划以及发展的需要。
四、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按照《预算法》要求,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其他支出。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2021年预算总收入59,115.34万元,较去年47,543.90万元增加11,571.44万元,增长率为2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5.64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4.68%;事业收入50,641.1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85.66%;其他收入108.6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18%;上年财政拨款结转5,600.0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48%。
财政拨款收入2,765.64万元,增加617.49万元,增长率28.75%,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2.49万元;事业收入增加5333.99万元,增长11.78%,主要是医院加入同济医联体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带来的业务量增长。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2021年预算总支出59,115.34万元,较去年47,543.90万元增加11,571.44万元,增长率24.3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5.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98%;医疗卫生支出51,117.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47%;其他支出6,232.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55%。财政拨款支出8,365.64万元,较去年2,148.15万元增加6,217.49万元,增长率289.44%。其中:医疗卫生支出2,133.15万元,占比25.5%;其他支出6,232.49万元,占比74.51%。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抗疫特别国债支出56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32.4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我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632.49万元,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院2021年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29400.54万元,比上年减少1751.73万元,下降5.6%,主要是压缩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成本费用支出,同时提升业务量减少借入资金控制资金成本降低利息费用。其中,办公费27.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02万元,主要是新设置部门、科室增加支出;印刷费16.03万元,增加11.03万元,主要是三甲评审资料印刷等;水电费790万元,减少54.26万元;物业管理费448.4万元,减少103.2万元;差旅费19万元,减少5.8万元;维修(护)费641.3万元,减少196.56万元;专用材料费20905.62万元,主要是业务活动中药品费、卫生材料费支出等。
运行经费支出资金安排中,财政拨款49万元,支出物业管理费用,自有资金支出29351.54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我院自有资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7.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增加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5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用于临床业务需要,及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运行及维修费用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院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占用主要情况如下:
1、房屋,总面积92541.0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89148平方米,办公用房3393.01平方米。
2、土地面积53504.03平方米。
3、专用设备,共计4513台(个),其中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4台(个),总价7392万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21年度我院部门预算共涉及项目有6个,分别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公共卫生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地方专项债务付息支出、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其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为重点项目,具体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长期目标: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化,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社会办医取得积极进展,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年度目标:控制医药费增长幅度,人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小于10%,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
十一、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我院预算无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我院预算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十三、财政专项支出资金安排情况
我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安排项目6个,其中:综合医院258万元,上年安排支出256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8万元,比上年年少7万;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632.49万元,比上年新增632.49万元;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5600万元,为上年结转项目。
十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专项业务活动(2010305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八)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指本部门分配和管理的、不属于本部门预算支出的专项资金,包括省本级列支的专项支出、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中不包含财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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