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委党组科学谋划推进。
省卫生健康委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2次通过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印发《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
规范文件制定,紧盯关键重点环节。责任处室或单位在文件制定时严格根据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委办公室核稿主任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关文件的政务公开形式关,对可以公开但未标注“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文件,主动与起草处室沟通协商进行调整。委领导审签后,将主动公开文件及时通过委门户网站或其他公开平台进行发布,纸质文件同步向省政府政务办报备。
围绕中心工作,公开重大专题信息。在委门户网站新建“百年奋斗 医心向党”专栏,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领域党史学习成果及党员风采;新建“政务知识库”专栏,实现政务动态、规范文件和互动问答“一站式闭环管理”。完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在省级主要媒体开辟“迎战德尔塔”等专题专栏。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门户网站“323”攻坚行动专栏和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视频直播等方式,发布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及县(市)三甲医院建设、万名社区医生便民服务能力提升、疾控体系改革与公共卫生体系“湖北样板”建设等专题信息。
便民利民惠民,发布健康服务信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对107项可网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压缩办理事项、清理办理材料。推动门户网站 “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升级改造,拓展门户网站“关键字”搜索功能,提供母婴保健与生育技术服务等类别检索服务;依托楚天云平台,通过“健康湖北”微信公众号“湖北省线上问诊一点通”小程序为群众提供免费问诊服务。推进健康科知识普及行动,每日发布热点健康知识,举办第三届健康科普大赛,组织“323”攻坚行动15场健康科普“云讲堂”。
(三)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
《管理办法》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从受理到归档分解为10个步骤,明确全流程责任、时限和要求,制作了依申请答复书模板,工作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同时,补充了对阅读等有困难的申请人提供必要帮助等条款,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所需政府信息。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8件,申请人满意度高。
(四)政府信息管理日益严格。
加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所有栏目内容公开流程再造,为政府信息管理提供清晰路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积极推进政策预公开,坚持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
(五)新媒体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深化集约化管理,优化栏目设计,强化互动交流,委网站连续五年获评省直优秀网站;推动“健康湖北”微信公众号发展为微信订阅号、今日头条号、视频号、抖音、快手、B站、微博新媒体矩阵群,获评2021年度湖北十佳政务微信(省直)、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平台优质类健康号,“健康湖北”抖音号获评2021年政务抖音号优秀创作者。
(六)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督促检查、年底考评通报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发布情况季度通报机制,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通过委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信息3695 条,其中参与在线访谈5次,通过“主任信箱”平台等接受群众来信1644件。委门户网站对《老年人营养改善服务指南第1部分:营养供餐》等3项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医疗费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进行意见征集,开展健康素养知识问卷调查,与公众实现良好互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1 | 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3.2 |
注:2020年年报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包含全省处罚数量,2021年年报只指省本级处罚数量。我委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21年年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是指委直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8件(当年87件,上年结转1件),比2020年增长了 27件 ,其中信函类9件、网络类79件。从申请公开内容来看,涉及疫情有关信息3件,食品安全企业备案标准 18 件、纠纷相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资格、技术资质及卫生健康领域数据等信息58 件,其他政策文件 9件,均按相关规定进行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5 | 1 | 0 | 0 | 0 | 1 | 8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5 | 1 | 0 | 0 | 0 | 1 | 5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84 | 1 | 0 | 0 | 0 | 1 | 8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一年度存在问题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申请公开回复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2021年进一步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依申请公开办理经验,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回复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本年度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一是决策预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省政务服务网信息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一是加强源头管理,重大决策责任处室在决策文件审签或经委党组会研究时须同步提供决策预公开程序信息;二是进一步落实省政务服务网牵头处室责任,信息需修改时加强与省审改办沟通联系,责任处室根据各业务事项相关文件要求完善细节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1年的提案建议我委参与办理175件,其中主办件71件,承办件19件,分办件10件,会办件75件。见面率、办结率均达到100%。公开2021年18件建议提案回复全文。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出台《湖北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9个政策文件时,广泛征求专家、社会公众等意见并归纳意见征集情况,公开正式文件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紧扣基本民生保障内容,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湖北省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采用文字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采用图表解读,《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采用音频解读,《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采用在线访谈视频方式解读,《湖北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增强舆情回应主动性,完善重大信息舆情风险评估与发布制度、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制度,全年无重大舆情事件发生。
二是深化重点任务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门户网站以专题专栏形式公开湖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解读材料,完成历史规划归集、公开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行政许可结果栏目公开155期许可信息,通过处罚/强制栏目及时公开13条行政处罚信息,在 “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及时公开3批抽查公告信息。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事业性收费、资金直达基层等信息52条,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拓展至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通过委门户网站、“健康湖北”微信公众号和省级媒体发布每天全国、湖北省疫情信息,第一时间对中、高风险地区发布健康提示,完善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核酸检测等防疫服务信息。
三是围绕薄弱环节深化政务公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信息,更新权利事项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设定依据等信息,维护权责清单严肃性和时效性。通过门户网站政务督查栏目,发布4条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信息;通过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栏目,发布湖北省卫生健康系统需保留事项清单(第二批)。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本单位职权事项,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其中一级事项37项,二级事项21项。
四是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印发《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运维、监管、安全保障。深化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及统一资源库管理,推进本部门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联通工作,通过数据开放专栏为公众提供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等数据检索,法定传染病可视化等查询,医师执业资格等申请服务。清理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通过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发布。
五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执行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收费管理信息。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邮箱等依申请公开平台管理,强化服务理念,正确使用依申请公开26个答复文书模板,提升办理规范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督促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医疗卫生、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乡村振兴信息集中发布,方便公众“一站式”阅览医疗卫生重大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信息。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