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2026-10-23)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6-33424 | 发文日期 | 2026-10-26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近期,秭归县中医医院向我委提出申请,拟在选址辖区内设置“秭归县中医医院陈家院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
一、拟设置“秭归县中医医院陈家院区”公示内容
设置单位名称:秭归县中医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中医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秭秭归县中医医院陈家院区
选址: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一组136号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设置床位(牙椅):160(0)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司法精神专业、其他)、内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
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二、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27-87217670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编:43007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