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2026-6-17)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6-18757 | 发文日期 | 2026-06-18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近期,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向我委提出设置“随州市曾都区人民医院经济开发区院区”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8日—6月25日。
设置单位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随州市曾都区人民医院经济开发区院区
拟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精神病医院
选址: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10号(第二执业地址)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设置床位:300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27-87217670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编:43007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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