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2026-1-30)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6-04853 | 发文日期 | 2026-02-02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近期,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我委提出设置“咸宁市中医医院高新院区”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月6日。
设置单位名称: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高新院区
拟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中医医院
选址: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栗林村官埠大道204号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设置床位:300张(牙椅5张)(设置后原主院区500张减至260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内科(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医学美容科(美容中医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喉科专业、口腔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急诊科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病理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设输血科,设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机20台),开展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27-87217670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编:43007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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