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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2025-10-31)

2025-11-03 15:3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5-37251 发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202510月,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到我委提交设置“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咸宁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113117日。

设置单位名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咸宁市儿童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妇幼保健院

选址:咸宁市咸安区嫦娥大道816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设置床位:300张(牙椅9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儿童康复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设血库,开展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27-87217670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编:43007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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