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5-08104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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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鄂卫发〔2025〕4号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动我省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现印发《关于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加快推进我省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到2027年,稳步推进全省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位次逐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色及中医院发展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提升中医参与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中医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全省中医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具体目标是,到2027年全省中医医院实现五个“100%”:
——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率达到100%。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位次稳步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标准化率达到100%。各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达到《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要求,门诊、病房、功能用房、配套用房满足医院运行需求。
——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标率达到100%。各级中医医院医师结构更加合理,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覆盖率达到100%。中医医院定位更加明确,功能更加完善,每个县均有一所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达标率达到100%。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3级以上,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4级以上。全省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四统一”覆盖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立中医医院体系建设
1.加快龙头医院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支持湖北省中医院作为依托医院,积极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加强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中医康复中心的建设。支持有关地区引入高水平中医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在湖北省中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综合类别的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2.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建设15—20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服务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和宜荆荆都市圈。在市(州)中医医院,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提升市(州)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市、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整合相关资源,建设中医康养中心。
3.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重点支持人口超百万或经济百强县(市)、口子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加强“三专科一中心”(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医技平台专科、薄弱专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等建设。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救治能力。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疾病防治及急诊急救能力。推进中医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
到2027年,全省三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占比不低于4%,二级中医医院重症监护床位占比不低于2%。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6类10项以上、村卫生室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鼓励县级中医医院作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
(二)提升公立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推动中医医院肝病、肾病、康复、皮肤科等优势专科及肺病、重症、急诊、儿科等中医薄弱专科建设,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专科专病,培育一批中医特色明显、临床疗效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医优势专科。规范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推广一批中医药治未病干预方案。健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置。
2.加强专病、专技、专方、专药建设。支持开展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等,组织筛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做优做强中医医院专病门诊。聚焦中医优势病种,结合各级中医医院科室临床实际,不断优化重大、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推动各级中医医院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医院中医技术水平。加强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
3.落实“323”攻坚行动。发挥中医药优势,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开展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
4.提升中医医院药事服务能力。规范中医医院中药房设置,合理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推进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门急诊应能够提供2小时内急煎服务。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药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药事服务向基层下沉。
5.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加快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实现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全覆盖。聚焦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病,组织公立中医医院联合综合医院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实施10—15个省级及以上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
6.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共享湖北省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成果,大力促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从院内经典方到院内制剂,再到国药准字号中药新药的转化,并鼓励与省内外其他医疗机构、高校、企业等进行联合研发,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7.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动全省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档升级,全省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3级以上。探索数字技术与中医药业务融合应用。落实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加强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发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
8.完善中医质控体系建设。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质控体系涵盖医疗、护理、院感、行政、后勤、数据中心等部门,推动构建一体化、全流程、全方位质量闭环管理体系。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管理和“三基”培训考核。强化以中医药为主的诊疗理念,加强中医病历、处方、医疗技术应用的考核和质控,规范中医药临床诊疗行为并持续改进。
9.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提升公立中医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处理。健全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建立医疗安全信息平台。健全医院网络、建筑、消防、防盗等安全制度,后勤保障水、电、气、暖以及药械供应的安全。
10.积极探索中药制剂平台共建共享新模式。鼓励公立中医医院积极研发、申报院内制剂,鼓励公立中医医院联合企业研发院内制剂。鼓励公立中医医院积极参与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试点。对医院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申报程序进行优化,促进医院中药制剂研发申报、委托配制和推广运用。
(三)强化公立中医医院精细规范管理
1.创新岗位薪酬管理。完善公立中医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公立中医医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和发展实际,坚持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科学规范、评聘结合,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奖优罚劣。树立重医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健全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注重向临床一线倾斜。
2.提升医院科学管理和治理能力。健全公立中医医院管理制度体系。公立中医医院应聚焦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聚焦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以资源配置、流程再造、绩效考核为导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规范化及高效协同运作。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四)激活公立中医医院持续发展动力
1.完善中医药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健全公立中医医院多渠道人才引培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临床人才重点评价其临床疗效,把诊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带教情况等作为评价要素;科研人才将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创新性代表作、科研成果产出及转化等作为重要评价要素。完善人才使用和流动机制,畅通和完善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2.强化中医药人才培训。持续开展规范化培训。按要求开展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和支持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西医学习中医”培训。以三级中医医院为支撑,建设形成一批“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中医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中医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公立中医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加强公立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3.全面提升公立中医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4.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公立中医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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