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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的通知

2022-10-12 15:41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2-35660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文  号 鄂卫办通〔2022〕82号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为做好2022年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省卫生人员特别是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现就开展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按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提升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项目范围

部省属、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全省17个市(州)(以下简称项目市)医疗卫生单位。

三、项目内容

(一)培训目标

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热爱全科医学事业,掌握全科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达到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基本要求,能够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全省计划培养2500名全科医生,各市州可结合本市州自身情况增加培训人数,但不得低于本通知人数。

(二)培训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临床医师可申请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2.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其他专业临床执业医师。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1.培训时间

培训总时长不少于12个月,可以在2年内完成。其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医疗卫生实践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全科临床思维训练时间不少于20学时(穿插培训全过程)。培训可以分期、分批次进行。

2.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模块式教学、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允许培训基地根据培训对象的专业背景、工作年限和个性化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灵活安排培训内容,重在全科岗位胜任能力的培养。由于疫情影响,理论培训可采取线上和线下、集中和分散的方式进行。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及本通知的规定进行,确保培训质量。采取线下及分散式理论课教学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保证学员到课率及授课和学习效果。

神农架林区参培学员统一委托十堰市进行培训(经费由神农架林区划拨至十堰市培训基地)。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1.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

主要包括:全科医学及其相关理论、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健康管理及慢性病管理、社区康复、卫生信息管理、预防医学等内容。

2.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际需求,以临床科室轮转方式组织安排教学活动,包括临床基础培训(岗前培训,1周)和临床科室轮转两部分。

3.基层医疗卫生实践

培训对象通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实践与管理,树立以居民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基础的全科医学观念,培养个体与群体相结合的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服务能力,同服务对象建立良好沟通和医患关系的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团队合作的能力,以及结合实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主要内容包括基医疗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

4.全科临床思维训练

主要以病例讨论为主的方式进行,穿插于培训全过程,提高培训对象关于常见健康问题的临床诊疗和常见慢性病基层管理过程中的全科临床思维能力。

    (五)相关培训内容减免办法

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培训报到当日),适当减免相关培训内容。

1.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对象,其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可予以减免。

2.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对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可予以减免。

3.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其原从事专科(以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注册范围为准)所对应二级学科的临床轮转培训可予以减免,其中医师执业注册范围为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专业的,其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的临转培训可同时予以减免;在所在医院独立设置的全科医学科全职从事全科医疗、教学工作满2年的,其临床轮转培训、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可予以减免。

4.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其临床轮转培训可予以减免;在所在医院独立设置的全科医学科从事全科医疗、教学工作满1年的,其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可予以减免。

5.注册为其他专业专科医师,但已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或通过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培训时间超过10个月并获得合格证书者,可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四、项目组织管理

(一)责任区分

省卫生健康委全面负责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组织管理,包括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培训基地建设审批和管理、培训监督等。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协助卫生健康委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管理,同时负责培训过程中的答疑、辅导、考试组织等工作,包括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实践技能考核标准制定、证书审核发放等。

各项目市州卫生健康委全面负责本地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具体工作,如学员选定与资格审核、教学过程管理、考试落实、发证、信息管理等请各项目市州卫生健康委及培训机构总结近5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包括培训概要、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并备好反映教学安排及实施情况的资料、经费使用情况及证据等。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及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将进行督促检查。

(二)资金安排

1.项目经费以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为主,要求省、市州级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2.省本级经费100万元,用于全省全科医学人员培训、项目督导检查、考核、证书发放及绩效评价等。其中,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经费45万元(200人×260元/人天×4×2次);理论培训视频录制20万;项目年终绩效评价和总结15万元(17个市州×10天×150元/人天×5人);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经费12万元(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的试卷印刷费、阅卷费、巡视人员交通费等);培训合格证书印制费8万元(5000个×15元/个)。

3.各项目市补助经费3650万元,按各市培训人数补助,补助标准为1.46万元/人,不足部分由地方经费支持。补助经费用于学员生活补贴、培训基地师资带教补贴等。

其中,补助项目市培训管理经费600元/人,理论培训基地补助1000元/人(160 学时/月×1个月),临床培训基地补助1万元/人(160学时/月×10个月),社区培训基地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160学时/月×1个月),学员生活补贴补助标准2000元/人。

五、项目执行时间

(一)2022年10月底前,各项目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2022年12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理论培训工作,2023底完成实践培训。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各项目市要高度重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按照专款专用、合理使用的原则组织实施本项目,并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二)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期间,省卫生健康委将对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027-83692396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张有元027-87576371

附件:各市州指标及经费分配表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各市州指标及经费分配表

市州

2022年培训计划

(人)

中央财政拨付经费

(万元)

武汉

220

321

黄石

180

263

190

277

190

277

190

277

鄂州

140

204

荆门

180

263

180

263

荆州

190

277

200

292

咸宁

180

263

随州

140

204

180

263

35

52

35

52

天门

55

80

林区

15

22

合计

2500

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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