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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核定黄冈市荣军优抚医院(黄冈市精神病医院)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批复

2026-09-24 15:24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6-29883 发文日期 2026-09-1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鄂卫函〔2026〕233号
分类 卫生;医药管理 有 效 性 有效



黄冈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你委《关于申请核定黄冈市荣军优抚医院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请示》(黄卫文〔2025〕88号),经我委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现场核定,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核定黄冈市荣军优抚医院(黄冈市精神病医院)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请你委督促黄冈市荣军优抚医院(黄冈市精神病医院)严格对照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聚焦精神专科和优抚服务功能定位,持续深化内涵建设,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复。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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