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核定黄冈市荣军优抚医院(黄冈市精神病医院)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批复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6-29883 | 发文日期 | 2026-09-17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鄂卫函〔2026〕233号 |
| 分 类 | 卫生;医药管理 | 有 效 性 | 有效 |
黄冈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你委《关于申请核定黄冈市荣军优抚医院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请示》(黄卫文〔2025〕88号),经我委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现场核定,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核定黄冈市荣军优抚医院(黄冈市精神病医院)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请你委督促黄冈市荣军优抚医院(黄冈市精神病医院)严格对照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聚焦精神专科和优抚服务功能定位,持续深化内涵建设,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复。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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