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2025-3-6)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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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2024年11月,枣阳市卫生健康局向我委提出申请,拟在选址辖区内设置“枣阳市急救中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3月13日。
一、拟设置“枣阳市急救中心”公示内容
设置单位名称: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枣阳市急救中心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急救中心(指挥型)
选址:枣阳市南城街道沙店社区襄阳东路101-8号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设置床位(牙椅):0张(牙椅0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
二、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27-87217670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编:43007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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