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通知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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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了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现确定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你委要加强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的监督管理,指导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内涵建设,履行辖区业务管理职责。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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