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58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3-18065 | 发文日期 | 2023-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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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朱良如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期防疫设备及物资的合理化使用的建议》收悉,我委会同省经信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冠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将方舱医院,包括雷神山和火神山医院的医疗设备已分配移交相关医疗机构使用,最大程度发挥医疗设备设施作用。实施“乙类乙管”后,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会议精神,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而建的临时设施,将其保留并改变用途为群众服务,避免浪费和有备无患。另外,对于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配置的一批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相关生活物资,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级政府要统筹清点数量,重新按需分配,避免造成浪费。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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