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010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0-148509 | 发文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将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010号建议提出的加大对县级城镇企业人才引进支持力度的建议的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人才短缺是制约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短板之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措施全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6月19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其中重点内容,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培育与引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多项并举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合理配置基层医务人员。乡镇卫生院按每千服务人口1.0~1.4人配备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服务人口0.8~1.2人配备人员编制,医务人员配置比例不低于90%。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公共卫生医师,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
(二)加强推进大学生村医订单定向培养和履约管理。建立订单定向大学生乡村医生培养与使用档案,认真执行毕业后村卫生室服务6年的履约管理,将履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形成培养、使用、履约管理闭环。
(三)完善招聘办法。建立基层卫生人才统一招聘笔试平台,对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新进人员实行市域或县域内统筹招聘、统一笔试、集中选岗、调剂聘用,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对艰苦边远的乡镇卫生院探索实行“一乡一策”,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可以结合实际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拿出乡镇卫生院一定比例的招聘计划,综合考虑工作年限、年龄和执业资格,采取公开择优的方式定向招聘在岗不在编人员和乡村医生。
(四)建立县乡村人才一体化管理机制。推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推动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筹管理、统筹使用、合理流动,开展交流轮岗、竞聘上岗,鼓励和引导县域内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各地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编需求,鼓励在县域基层卫生机构的编制总量内,实行联合设岗,根据核定的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以及服务对象规模和地域范围等实际,统筹核定各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综合考虑执业资格、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年龄等,探索采取公开择优考核的方式聘用乡村医生为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人员,并继续在村卫生室工作,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医的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
二、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
我省是进城务工人口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载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系统为支撑,强化区域协作,不断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卫生健康服务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了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随迁子女免疫接种、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慢性病体检随访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让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到了城乡常住人口同样的卫生健康服务。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艾滋病、疟疾、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等工作,推进放射性、高毒、高粉尘等重点行业危害治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完善服务企业的卫生健康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制度设计。将进城务工人员卫生健康服务纳入务工地区整体规划,进行制度性安排,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进城务工人员通过身份证号码进行唯一识别,健康信息只需一次采集,即可多地区、多部门共享,以便支持务工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跟踪随访,更好地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
(三)实施健康促进行动。利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流动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知识和政策,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让进城务工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