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60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0-148378 | 发文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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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省商务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60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托育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家庭支持政策体系的惠民举措,也是作为牵头的卫生健康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托育服务)供给是当前城乡居民普遍关心的迫切需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托育服务试点示范,先后在咸宁市、孝感市孝南区、襄阳市襄州区启动省级示范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同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8号),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托育服务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合申请中央投资1个亿,计划2020年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新增托位一万余个,带动省内投资1.2亿元。推进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督促落实托育服务标准规范,协调部门做好托育机构登记注册备案工作。
委员们提出的制定托育地方行业标准、认真落实社区家政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建议很好,也是我们工作的主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建筑设计标准、登记备案办法、机构准入和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建立托育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督促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托育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三是指导地方做好托育服务工作。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中,严格落实中央政策,指导地方切实履行土地、规划、报批、人才、卫生、消防、价格、监督管理等政策支持清单承诺。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