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4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0-139261 | 发文日期 | 2020-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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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陈先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湖北省疫情防控中信息披露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视与关心。自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群众的知晓权,多渠道、全方位发布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切实推进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发动群众的力量,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体工作如下:
一、多渠道发布疫情信息
自1月21日,我省实行日通报制度,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开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专题专栏,每日定时发布疫情通报、信息动态和权威解读政策,截至6月份,共发布防疫信息5638条。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权威发布”平台、“健康湖北”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疫情通报。“健康湖北”微信公众号编发微信2505条,20条推文单篇阅读量在10万以上;“健康湖北”头条号编发信息1230条,阅读总量160.2万,快手、抖音号共发布信息2400多条。另外,省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和法文版对外发布英、法、德、日、韩、俄、西班牙等七国语种版的每日湖北疫情通报,以及每日防疫服务指南信息。多语种公开信息吸引了来自美、德、英、法、日、加、澳、意等167个国家和地区IP访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类通告、通知、公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每日医用防护物资分配情况,以及省新冠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情况,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省政府门户网站还利用全省统一信息资源库汇聚的全省政府网站海量数据,先后制作了“坚决打赢湖北疫情防控阻击战”大型信息服务专题,开发了“湖北疫情防控一点通”、“湖北复工复产政策我查查”、“湖北省政府智能助手楚楚”等便民服务应用系统,及时提供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发布、政策查询、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网上办事等服务事项。疫情期间,全省所有县级融媒体平台置顶推送“湖北权威发布”平台权威信息,集中发布中央、省、市、县各级指挥部相关政策指令、县域疫情信息,同步转播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实时推送群众关心的疫情变化、交通出行、生活物资采买等信息,将党和政府的声音、社会各界的温暖及时传递到县域每个角落、每名群众。
二、权威平台普及防控知识
自1月25日起,省委宣传部组织在全省各级媒体开设统一标识的“湖北权威发布”平台,设疫情通报、通告、发布会、动态、辟谣、外文发布、捐赠公告等板块,分别针对疫情期间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种话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出官方回应,粉碎有害谣言。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回应舆论关心的热点问题,对误解传言第一时间组织辟谣。充分发挥在省级主要媒体开办的《荆楚大医生》《问健康》《健康合伙人》等平台作用,联合制作科普节目,其中,《荆楚大医生》团队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省卫健委宣教中心联合推出《抗疫科普权威发布》节目,邀请中央赴湖北省指导组防控组专家发布《战“疫”科普指南》和《战“疫”心理指南》,制作权威健康科普21期。联合湖北电视台邀请国家、省级专家共同拍摄制作66期“权威科普视频”,大部分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在快手点击量达到1.4亿次。另外,联合省教育厅编辑整理20期新冠肺炎科普知识网课视频,在“湖北省中小学线上教学平台”发布,为广大学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省应急厅积极运用系统报刊杂志、网站、应急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疫情防控正面信息,认真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普法宣传。
三、新闻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截至目前,我省共举行123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针对疫情防控形势与措施、医疗救治(重症救治)、应急响应级别调整、疫情常态化防控、全省疾病预防体系改革配套文件解读、科研攻关等热点问题,全面发布工作举措与取得的成效,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况,省卫生健康委实时转发。
《建议》提出的打通信息披露渠道、授权权威媒体、发动群众力量等内容,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思路。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加强湖北权威发布平台、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充分发挥权威媒体作用,及时、有效、积极发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操作流程,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工作任务、重要政策文件,策划系列主题发布,定期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或不定期自主发布;遇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置、谁发布”原则,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把握新闻宣传“时”“度”“效”,及时报道现场情况、后续处置等,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强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健康知识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工作。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积极主动获取健康信息、参加健康活动、提升健康素养。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