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19000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19-07684 | 发文日期 | 2019-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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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有 效 性 | 有效 |
杨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民健康体检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省依托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大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重点人群为突破口,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覆盖,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健康水平的提升。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持卫生健康投入稳定增长
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投入机制,卫生健康投入以年均18%的增幅持续增长,其中超过90%下达到县(市、区),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本设备购置等,为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资金从15元增长到2019年的60元,年度资金总量从8.7亿增长到35.4亿。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我省也在文件(鄂财社发〔2016〕72号)中明确提出,省财政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赋予县市自主使用资金的权力,允许县(市、区)统筹资金用于健康体检等工作。
二、不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截至2018年,全省共建立电子健康档案5152万余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87.28%。通过对一般人群、高危人群和患病人群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有效提高了重点疾病检出率,控制了脑卒中和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仅2018年,全省共随访0-6岁儿童360.6万人、产妇46.7万人,为404.5万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到了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为345.4万高血压患者和87万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了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对44万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对农村贫困地区16万新生儿开展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等工作。
三、持续提升和规范基层服务能力
我省已基本实现每个街道和建制的乡镇至少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村卫生室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全省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健全。2014年,我省启动了“四化”乡镇卫生院和“甲A”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要求达到创建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自助体检功能的健康小屋。截至2018年,全省已有71.61%的乡镇卫生院和54.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建设标准。2016年我省投入1.5亿资金为17886个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体检一体机;2017年安排近8亿元地方债券用于900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9年省财政列支预算120万元升级省级基层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各地配备的健康一体机体检数据将可直接上传省级平台,提高了仪器使用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免费、优质、快捷、安全的卫生健康服务。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年内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并通过在医共体内实施 “总额预付、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机构服务重心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四、大力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2016年我省启动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全科医生团队签约的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综合连续的基本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全省已有14个市(州)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签约服务包,细化了包含健康体检等内容的服务项目。如荆门市正在推广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对35岁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4类重点人群,提供了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胸片等体检项目。12个市(州)根据服务内容,明确了20元—150元不等的服务费收费标准,建立了筹资渠道。部分地区还协调扶贫、民政、残联等资金,对贫困人口、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签约服务费给予补助。重点做细做实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发挥家庭医生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做好普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动性。2018年,我省共签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1.6万,体检362万余人。
通过这些措施,涵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基本公共卫生实现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阶段。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健康体检工作正处于从覆盖重点人群向覆盖普通人群的过渡时期,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一是人均卫生健康投入仍然不足。因服务项目内容繁多,重点人群管理支出大,尤其在边远山区,目前的人均经费投入难以支撑全民健康体检制度的建立。二是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全科医生、慢性病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不足,信息化支持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相关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国务院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基本医保重点保障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基本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民健康体检项目不属于“临床必需”,因此难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医疗卫生经费投入,强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规范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提高健康体检服务范围和质量,促进健康湖北建设更快发展。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 7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