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7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19-07674 | 发文日期 | 2019-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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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有 效 性 | 有效 |
省致公:
贵党提出的关于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党长期以来对我省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精神,2016年我省启动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过探索实践,我省不断建立健全签约服务机制,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2018年,我省所有市(州)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3200余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6.65%,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56%。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逐步提高,签约服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以“四强基层”提升服务能力
全面推动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营造环境、注入动能。一是“体系整合”强基层。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每年投入1000万元,开展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投入资金8亿多元,对全省9000个未达标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建设,实现全省所有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化和建设标准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二是“政策激励”强基层。每年投入2000万元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联系点工作,在县级政府层面推动财政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制度、医保支付方式、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实现突破,基层发展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三是“人才建设”强基层。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县招乡用” 、“乡聘村用”,2018年投入3082万元实施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特岗津贴和大学生定向招聘项目,2019年将继续投入3572万元实施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特岗津贴,基层人才队伍得到稳定,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四是“互联网+”强基层。建设湖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转诊协作、远程诊疗、健康管理等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并通过对大数据分析技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实时推送签约服务对象。目前已完成85个县(市、区)系统对接,40个县(市、区)实现数据上传,为签约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探索使用手机APP、微信等客户端开展签约服务工作,提升签约服务效率。部分市(州)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家庭医生团队配备智能化签约服务设备,并将签约居民数据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缴费系统对接,实现诊疗费减免自动化。
二、以模式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借助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托社会网格化管理,将社会网格员纳入家庭医生团队,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上级医院专家+网格员”的三位一体综合团队签约服务模式,更加高效地定位社区居民,确保签约服务数据的信息完整性。二是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荆门市探索针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4类慢病患者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包。签约服务费由居民自付20元、医保承担200元,其余部分由签约机构给予适当减免。服务更加精细,价格更加实惠。三是实现健康扶贫有机结合。制定了《湖北省健康扶贫“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行动方案》,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四个优先”,即优先建档立卡、优先团队签约、优先落实服务、优先分类管理。2019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村卫生室网底功能和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流失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辖区村医临时短缺的情况,并制定村医临时性短缺的应急措施。合理确定“应签”的范围,做到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感受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应检尽检,落实落细签约服务各项任务,依据协议约定,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规范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四是宣传政策争取社会支持。发动基层医务人员,填词谱曲,录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歌曲——《我是家庭医生》。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世界家庭医生日”等活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题宣传活动。部分地区和机构自编自导情景剧,公开表演宣传家庭医生政策。仅2017年,全省共举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题宣传活动513场。2019年5月,全省各地为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宣传,积极组织、广泛开展了以“携手家庭医生,共筑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第9个“世界家庭医生日”系列宣传活动,增进家庭医生团队社会美誉度,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以政策落实激活服务动力。一是建立服务筹资渠道。全省已有14个市(州)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签约服务包,细化了以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健康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项目。12个市(州)根据服务内容,明确了20元—150元不等的签约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建立了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个人承担等组成的筹资渠道。部分地区还协调扶贫、民政、残联等资金,对贫困人口、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签约服务费给予补助。二是完善绩效分配机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明确签约服务费可用于家庭医生团队薪酬分配。部分地区进一步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签约服务费在扣除成本后的收入主要用于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劳务性补偿,不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工资总量计算。2019年4月,省财政厅、人社厅、卫健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 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设立了超额绩效工资,完善了绩效考核机制,提高了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三是实施差异化医保政策。上转患者连续计算住院起付线,下转患者取消住院起付线。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级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一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约为90%,比二级医疗机构高约15%,比三级医疗机构高约30%。各地市根据国家、省的要求,以惠民利民为导向,强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黄石等地还要求申请慢病门诊补助的医保参保人员必须签约,其签约服务费中医保和个人承担部分均由医保支付。
通过这些措施,我省实现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从无到有、快速覆盖。但正如贵党在提案中提到的,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加之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一是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各地签约服务费的结算、拨付和分配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的差异化政策没有完全落实;签约服务有关项目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仍需有效建立。二是技术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签约服务工作的参与度仍然不高,人员、技术、资源下沉仍然不足。城市公立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住院床位预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住院的政策落实不够,下转通道不够顺畅。三是信息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仍未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签约服务手段落后,无法对辖区居民健康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对签约服务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医卫结合不够、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间患者诊疗信息无法共享等问题仍普遍存在。
这些问题已引起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针对贵党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升服务质效。特别是贫困人口、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防止签约服务数量出现明显下滑。鼓励发展个性化签约服务,根据不同人群设计多层次、多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费结算、拨付和分配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的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合理调整签约服务有关项目收费价格标准,增补和调整巡诊、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价格、收费方法和报销政策。
三是落实工作措施。结合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工作,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快部署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签约服务信息管理使用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工作规范,确保操作流程同质高效。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参与。
再次感谢贵党对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 7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