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58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19-07664 | 发文日期 | 2019-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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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有 效 性 | 有效 |
医药卫生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3D数字医疗技术研究 推进3D数字医疗临床应用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医保局、省经信厅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3D数字医疗可根据增材制造技术的个性定制优势打印出适合不同患者的个性化医用生物材料,在我省推进以3D打印技术和生物材料技术等数字诊疗技术融合的3D数字医疗研究,尤其是开展人体软、硬组织修复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有着很好的应用前景与临床意义。目前,我省3D数字医疗技术研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诸如3D打印医疗产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省3D数字医疗技术应用,针对你们的建议,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关于我省3D数字医疗技术应用发展规划
省发改委在《湖北省生物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湖北省产业创新能力发展和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对3D数字医疗技术予以布局,并将在《湖北省生物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谋划阶段对3D数字医疗研究予以重点关注,鼓励省内3D数字医疗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申报省级3D数字医疗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促进产业向高端发展。
省经信厅正按照《湖北省医药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和《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十三五”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积极支持3D数字医疗技术研究产业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促进省内医疗机构与高技术科研生产企业加强创新治疗技术合作,实现3D数字医疗技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之间良性互动发展。
省科技厅在年度科技计划的指南编制过程中,将3D数字医疗的相关领域列入了年度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武汉大学承担的“口腔修复3D打印一体化技术平台的构建和应用”获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支持,资金200万元。
省医保局将借鉴外省一些好的作法,及时将一些技术成熟的数字医疗项目制定诊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积极组织专家评审,按规定纳入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造福广大患者。
二、关于组建湖北省3D数字医疗学会
对于所提组建湖北省3D数字医疗学会,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有利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利于学科体系建设,我们都持积极鼓励、支持态度,但为防止学协会过多过滥问题,根据《湖北省卫生计生类社团管理办法》,新成立的社团原则上应与国家层面设立的社会组织相对应,已有业务范围或者相似的,不予成立。
如拟新成立的社团与国家层面设立的社会组织存在无对应情况,请提出新社团成立的可行性意见或依据,按相关程序,报请相关业务行政部门同意后,由民政部门审批登记。
三、关于建立3D数字医疗湖北省实验室
在平台建设方面,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激光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金属材料、陶瓷材料和高分子材料的3D打印技术领域均具有非常雄厚的实力;武汉理工大学的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也在3D打印技术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省科技厅积极关注3D数字医疗湖北省实验室的筹备进展情况。
目前,我省尚未出台湖北省实验室的组建规划、要求和支持政策,待湖北省实验室的相关政策出台后,将积极按照政策要求进行支持。省财政将从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中对3D数字医疗湖北省实验室建设所需资金给予支持。同时,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为中央在汉单位,按照国务院《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同济医院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推动我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
四、关于组建湖北省3D数字医疗临床应用协同中心
建议申请项目立项,由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如通过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科技专项等资金中统筹给予支持。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确定为我省实施的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科研平台,省财政还将会同武汉市、省直有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给予支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