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19-07657 | 发文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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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有 效 性 | 有效 |
何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社区为单元创新我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我省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20部门印发《关于贯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于2018年被纳入我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项目。经积极申报,宜昌市于2019年6月被正式确定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一、关于同步建设社区心理服务中心
在我省《指导意见》中,明确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确保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
武汉市加强区级、街道(乡镇)康复机构建设,逐步形成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家庭 “五级康复网络”,在全市街道(乡镇)建设30家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并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健全市精神残疾康复指导中心+社区康复站+康复机构+精亲协会的多层次架构,打通服务精神残疾人“最后一公里”;探索并建立“巡诊探视,驻点监护、电话随访”康复服务机制及家庭、社区、阳光驿站“三级监护”,增强患者管理的依从性;探索社会工作者参与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模式,促进患者回归社会。武昌区徐家棚阳光驿站为辖区内有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职业培训实训,包括残友集团淘宝云客服、袁永海互帮网、以渔残疾人就业互助中心、武汉航天远景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开展残疾人实体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辅助性劳动产品商品化。民政部门积极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在10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点,为特困、低保、复员退伍军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定期巡诊、居家照顾、社区康复等服务。
宜昌市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拟定了建设参考标准,明确了各级服务平台工作职责和管理规定。截至2019年6月底,已建成了市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1个,县级重点部门心理服务机构35个,依托乡、村综治中心和基层卫生机构,建立乡镇级心理服务站(室)158个,村(社区)级心理咨询师室(社会工作室)1483人。
二、关于大力扶持和引导发展社区居民“朋友群”并健全完善运行机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创新社区服务载体,畅通居民交流渠道。各地按照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宜昌市正在开发信息化智慧平台,将在“市民e家”中增加心理健康服务模块——心理导航APP,未来可通过在线测评、在线咨询等随时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建设远程心理会诊服务体系,可邀请专业心理服务人员为不同层次人员提供专业“私人订制”服务。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武汉、襄阳、宜昌和部分县区的城区街道开展试点。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构建社区支持网络,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在解决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生活困难中的重要作用,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三、关于组建社区心理服务专家团队
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省精神卫生中心充分发挥医疗、高校等资深专家优势,为基层培养了大批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和心理咨询师,为全省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人力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组建“湖北省精神医学专科联盟”,整合全省78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资源,在联盟医院间建立双向转诊和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搭建“互联网+医疗”提高基层精神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武汉、十堰、宜昌等6市已开通心理咨询公益热线,可面向本市、辐射全省,提供免费心理咨询热线服务。武汉市、黄石市等11市州组建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部分地区将心理援助的内容纳入了当地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宜昌市试点在部分村(社区)心理咨询室配备远程诊疗设备,实现了市级心理辅导专家远程开展社区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
民政部门着力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目前,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士有3万多人,其中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士12922人,已登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21家。全省在册志愿者480万人、志愿团体23020个,已登记志愿服务组织有507家。积极促进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支持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和社会融入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将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建立由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楼栋、家庭等延伸,组织网格管理员、楼栋长等进村入户,做好社会心理相关信息采集、重点人员摸排等工作,特别要加强与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特殊人群的沟通了解,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并协同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防止引发相关违法犯罪特别是重特大案事件。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情绪、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们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关于贯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各项措施,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试点工作,依托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能够在社区参与康复计划。加大心理健康知识进社区宣传力度,推动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探索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培育一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