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341号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19-07636 | 发文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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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有 效 性 | 有效 |
张廷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五峰等山区县发展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中药材产业对贫困地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绿色发展以及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和相关政府、部门在推进中药产业发展方面正在做以下几件工作:
一、省财政厅一是2018年继续安排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实施。该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市州,由市州通过贴息、奖补等方式落实到项目,引导地方、企业和金融机构加大工业技改投入力度。为推进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建议相关县市积极与市州对接,争取将中药材产业纳入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支持范围。二是省级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继续下放审批权限,采取基数法、因素法、目标任务法、绩效考核法等办法切块下达资金、支持县市政府以规划为引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用于中药材产业发展。三是支持县市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模式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中药材产业发展。
二、宜昌市人民政府已安排市卫生计生委代拟《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宜昌市一是将研究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50万亩,努力将宜昌建成川东鄂西区域化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和交易中心。二是搭建科技平台。依托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宜昌农科院、三峡植物园等,建立中药材产业科技服务平台,组织技术服务团队,研究梳理各县市区在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推广应用先进的种植、加工技术,帮助培养职业药农。三打造示范基地。支持各地统筹使用项目资金,重点在已初具规模的中药材特色乡镇,扶持建设一批集中药材育苗、规范化种植、生产、商贸、信息交流等于一体的现代科技产业基地。四是培育龙头企业。重点扶持湖北众赢药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中药材加工本土企业,通过“公司+专业协会+农户”的模式,帮助企业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通过贷款贴息、产业项目扶持、配套设施建设等,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五是完善市场体系。借助三峡物流园和夷陵区下堡坪乡天麻交易市场,引进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推进建设三峡道地药材初加工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区域中药材交易信息平台,借助“互联网+”,完善中药材流通体系。
三、由省卫生计生委代拟的《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3号)已出台。意见中明确要在未来5年,达到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在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在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养、实现中药材产业化经营、做强做优中医药企业、促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中医药特色产业园区等方面加大发力,助推五峰等地中医药产业发展。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