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19073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19-07631 | 发文日期 | 201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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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有 效 性 | 有效 |
李桥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支持省重点中医药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高度重视中药产业发展,将中医药产业列入推进十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制定了《推进中药产业振兴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8-2022年)》,着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培育中医药大企业、大品种、大品牌,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是积极支持中药企业科技创新。设立省级技术创新能力财政专项,支持中药重点龙头企业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组织中药重点企业申报国家中药标准化专项,2018年有3家企业获得国家专项资金2100万元。
二是建立部门联系中药企业机制。为了帮助省内中医药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省经信厅于今年4月召开了中药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座谈会,将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建立了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包联重点企业的机制,由各包联部门来协调解决企业有关困难。
三是着力优化中药产业发展环境。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创新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创新驱动、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产业发展、技术保障等方面20条服务医药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药监部门建立提前介入机制,支持包括中药产品在内的研发与注册。颁布实施了《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开展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医保部门积极推荐我省企业生产的中药新药进入国家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国家药监局注册上市涉及我省的25个中药品种推荐到2019年国家基本药物备选目录范围,其中生白口服液(合剂)等中药已纳入湖北省基本医保报销药品目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完善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采取适当方式促进中药生产企业与相关医疗机构加强沟通,支持我省中医药重点企业健康成长,共同推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