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公布湖北省2023年2月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有 效 性 | 无 |
一、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3年2月(2023年2月1日0时至2月28日24时),我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9991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5种共20732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新冠病毒感染、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五种疾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8.98%;丙类传染病报告6种9259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病种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三种疾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6.35%。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3年2月,我省报告1起一般级别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病118人,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报告光谷七小1起流感暴发疫情。
三、传染病疫情趋势研判
(一)国内局部仍有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居民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房间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和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当前是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和诺如病毒感染、手足口并等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托幼机构、学校和养老院等重点机构人员聚集、环境相对封闭,是呼吸道等传染病高发场所,需重点关注。接种疫苗是最为经济有效的预防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集中接种形式提升儿童、老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危人群免疫水平。
(三)3月份是中考、高考体检季,也是学校结核病高发季,学校要做好体温与症状监测,加强缺课学生的病因追踪与报告,结防专业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及时规范处置散发学校结核病疫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