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党委统战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宗)委(厅、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全国所有流行县基本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防治目标,全面推进重点寄生虫病的控制与消除进程,减少寄生虫病危害,保障群众健康,国家疾控局等15个部门制定了《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疾控局
中央统战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
国家药监局
2024年4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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