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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积极探索“两法衔接” 严打非法行医活动

2017-12-18 13:37 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对非法行医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着眼于增强打击非法行医的威慑力,为提高打击非法行医的实效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今年以来,共查处无证行医150余户次,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130余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部署对非法行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各部门、街道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开展综合整治行动。

 (二)落实两法衔接。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构建了区卫生计生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将司法移送列为工作重点。近期,区检察院从6件非法行医行政处罚案卷中,审核通过2件并开具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已依法移送至区公安分局处理。

 (三)规范法定程序。实行责任包保,按辖区街道划分对非法行医窝点进行查处,确定每周三为集中执法日,对重点区域的“钉子户”、“顽固户”开展联合执法。在公安机关进行案件查处现场移交时,区卫生计生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保两次卫生行政处罚已下达到位,非法行医的违法活动还在继续,在公安机关查处现场仍存在诊疗行为。

 目前,卫生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对涉嫌卫生刑事案件的移送标准上仍然存在一定差异。卫生执法人员认为非法行医已涉嫌犯罪应当移交的,司法机关认为有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统一卫生部门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移送标准,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重要内容。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健全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作用,严格执行非法行医案件网上移送、受理和监督,健全源头发现、快速出击、依法查处,追踪复查、司法移送的工作流程,打通非法行医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移交的瓶颈和关键环节。

 (二)建立会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案件会商制度,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和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卫生计生委可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就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以及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开展会商。

 (三)健全协查机制。对非法行医者拒不提供身份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利用外来人口信息网络作用,及时查核和反馈非法行医人员身份信息。对房屋承租人从事非法行医的,公安机关应根据《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处理不制止、不报告违法犯罪行为的房屋出租人,以从源头上减少非法行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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