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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

湖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

2022-05-13 15:15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湖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武汉协和医院张玉教授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来自我省18家医疗机构和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的临床药学、临床医学、药物经济学、流行病学、统计学、循证药学、循证医学、卫生技术评估、卫生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任该委员会委员。

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是促进药品回归临床价值的基础性工作,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措施,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具体要求。2021年6月,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省综合评价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成立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将进一步推动我省综合评价工作的科学规范开展。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武汉协和医院,将具体承担我省综合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实施管理,牵头制定综合评价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相关技术规范。

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以国家基本药物和特殊人群用药为重点,优先选取儿童、肿瘤、抗菌药物、心血管、慢病等5个系统的药品,从药品临床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适宜性、可及性等多维度开展评价工作。我委将积极协调医保 药监等部门,建立评价结果应用关联机制。突出药品临床价值,推动评价结果用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鼓励仿制药品与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申报;指导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上下级用药衔接,来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结构,提高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省内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促进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提出改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适宜临床需求的药品。

武汉协和医院、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湖北省中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武汉市儿童医院等为我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实施的首批成员单位。( 黄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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