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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宜城市“三个抓手”化解诊疗“能上不能下”顽疾

2014-03-17 00:00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几年来,宜城市以“医疗集团化”为载体,实行新农合“总额预付”为抓手,创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办法,化解诊疗“能上不能下”和转诊难问题。
以“医疗集团化”体制为抓手,奠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基础。该市“医疗集团”体制使各成员单位形成了具有利益纽带联系的共同体,医疗市场竞争体制实现共赢转换,利益分配机制得到合理调整。同时,医疗集团主体医院通过健全完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经营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实施多元投入、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对口援建、技术协作,科学利用医疗集团医疗资源,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与功能,提高了群众就医的公平性与可及性,进一步促进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模式的良性循环。2012年、2013年,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都保持60%以上。
    以“总额预付”改革为抓手,引导主动选择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模式。该市实施的新农合“总额预付”制度,促使医疗集团主体医院在经济杠杆的调节下,由过去的追求单个病人医疗利润最大化向集团内部节余利润最大化转变,故接纳病人并不是越多越好,病人留诊也不是越长越好,从而使双向转诊下转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同时,节余调控和核心指标的量化考核方式,确保了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质量不降低,促使医疗集团进行自我精细化管理来降低资金透支风险。去年上半年,三大医疗集团通过精细化管理后,节约支出新农合住院补偿资金144万元。
完善配套政策为抓手,畅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政策扶持渠道。一是制定了《宜城市医疗集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部分疾病双向转诊参考指南》、《宜城市分级诊疗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三大医疗集团分别与10家镇(办)卫生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制定了双向转诊的具体运行流程、质量标准、管理规范、考核办法。二是制定分级医疗标准,重新界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职责,合理确定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建立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参合农民主动到基层医疗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三是加强费用结算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患者由上级医院下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无须再次支付起付标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市直医疗机构时免除起付线。下转患者在接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两免四减一优先”服务。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物理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实现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化验结果双方互认。四是建立基层首诊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参合农民健康档案属地管理和签约首诊制度,引导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主选择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首诊签约机构。参合患者必须严格按照《双向转诊规定》,经卫生院转诊后方可到集团主体医院就诊,否则不予补偿。去年,市政府出资400余万元为全市37万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共完成首诊签约服务10.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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