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个注重”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自2012年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湖北省将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以评促建、提升能力、推进改革、惠及百姓”的工作思路,启动了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截止去年底,创建了100个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在推进县级医院改革,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群众初步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
注重解放思想,找准县级医院能力提升的突破口。一是将创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作为推动县级医院改革的重要抓手。201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8月,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均明确提出要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湖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开展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的重要意义,并将其纳入我省县级医院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加大力度,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真正起到提升能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作用。二是将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作为推动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力争经过一轮的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创建活动,使每个县(市)都至少能创建成功2-3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有力支撑县域医疗服务中心的建设。三是将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作为推动医院实现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以创建临床重点专科为契机,发挥重点专科在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和质量效益方面的示范作用,在医院内逐步推广其先进做法,引导医院从规模扩张、粗放式发展转变为重专科建设、重内涵建设,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
注重政策引导,着力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计生委经过调研摸底、征求意见、座谈讨论,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切实加强对全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工作的指导。确定了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的33个专业,并明确提出,从2013年起,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每年创建100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创建300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强化建章立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复杂性、系统性以及长期性,决定了创建工作必须有一套完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在总结我省以往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湖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在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中,严格遵守评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了评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规划》发布之后,得到了医务人员、县级医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乃至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级医院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指导,部分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扶持政策,在人才队伍建设、设备购置、技术引进、资金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我省大冶市、阳新县等部分县、市政府对当地县级医院创建重点专科成功的,每个专科补助100万。
注重思维创新,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一是初步建立了科学的评审标准。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创建的核心目的是推动专科临床医疗技术的提高,引导医院和医务人员将工作重心放在临床医疗工作上。在评审标准的指标设计上,突出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水平和专科服务能力等重要内容。在分值的分布上,降低科研、论文、设备等在总分中的比重,向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技术水平和专科服务能力等倾斜。同时,为保证评审标准的适用性,我们还采取了试点评审的方式,实地监测标准是否适合当前我省的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在试评的基础上对标准进行了完善修订。二是初步建立了科学的评审办法。探索借鉴医院评审中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的方法,采取了专家评分与医疗信息统计分析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所有申报专业,我们调取了该专业所有申报医院的前三年病案首页数据,组织医院管理、病案管理、信息管理、临床专家、统计学专家进行了分析评分,医疗信息统计分级得分占评审总分的50%。既体现了专家对专业的把控,又客观反映了某专科在专业中的实际水平,保证了评审的客观公正。促进医院更加注重日常医疗管理和质量安全,逐步摆脱以往重资料准备、轻日常管理的创建模式。三是初步建立了严谨规范的评审程序。由省级组织开展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在我省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是首创,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保证评审出的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够经得起行业检验、经得起群众检验,我们设计了严格的评审程序,包括:申报受理、资格审查、集中答辩、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整个评审过程严谨、规范、公开、公正。四是初步建立了群众评价机制。将患者满意度作为一票否决指标,对于患者满意度低于90%的专科,实行一票否决,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五是初步建立了退出机制。改变以往重评审轻建设的方法,更加注重持续改进和提高。对创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成功的专科,实行中期考核和终期评估,对于服务能力降低或明显低于其他重点专科水平的,取消其重点专科称号。
注重多措并举,切实保证创建效果。一是大力加强专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探索建立重点专科骨干医师进修制度。建立和完善专科护理岗位培训制度,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引导城市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县级医院服务,大大提高了县级医院医务人员队伍的管理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强化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对口支援的活动。鼓励医院与医院、科室与科室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的对口支援、技术协作等关系,实现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在专科建设上技术、人才、管理的合理流通,切实提高县级医院专科服务水平。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切实加强县级医院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保证医院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逐步完善病案首页信息系统,促进临床医生逐步适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提高专科管理水平。加大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力度,通过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指导,提升县级临床诊治能力。四是加强薄弱科室的能力建设。将精神病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等纳入评审科目,充分发挥县级医院以评促建的导向作用,在引导县级医院开展重点专科创建的同时,逐步提高薄弱科室的服务能力。2013年,开展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的评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是大力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创建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必须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临床路径管理水平,提升了专科诊疗规范化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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