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升医保质量筑牢群众看病就医“保障网”
2013年,全省各地紧紧围绕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加大改革力度,大胆探索创新,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筑牢“保障网”。
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截止2013年底,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人数达到5909万人,同比增加65.20万人,增幅1.12%;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达到95.86%。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96%,新农合参合率99.2%,分别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切实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医改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54元/人/年,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年,每人每年分别提高54元、40元。新农合年报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64.5元/人/年,每人每年提高66.5元。
全面推行支付方式改革。2013年,城镇基本医保、新农合统筹地区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病种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了省内16个市(州)与同济、协和等18家医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快速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政府及时出台《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湖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对统筹层次、报销内容、筹资标准、承办方式、保险合同等进行规范。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总额达到2.5亿元,补助人次达到2.23万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5亿元。全省共有8.2万人次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费用报销,报销金额达到5.95亿元,单人次最高补偿金额达33万元。
有序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全面推行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肺癌、直肠癌等22种大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70%。2013年,全省共有61510人享受这一政策,同比增长24.7%;患者发生医药费用6.4亿元,新农合基金补偿4.7亿元,实际补偿比达73.8%。
初步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筹资机制、救助的对象和范围、基金管理、支付方式和工作机制。截止2013年底,全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筹资总额达到4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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