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进一步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做好生命“最后一公里”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近期,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原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和单位基础上,增加省第三人民医院、省荣军医院为湖北省安宁疗护试点单位,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将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围绕探索打造安宁疗护“湖北模式”,在安宁疗护政策保障、服务内容、工作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所突破,推动全省安宁疗护工作加快发展,力争到今年底,30%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孝感、荆州、十堰、随州等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地区要勇于探索,总结归纳试点经验,培育发展一批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安宁疗护试点,不断扩大安宁疗护覆盖面。推进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在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力争每个县(市、区)都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各省级试点医院要再加力度,着力完善设施建设、服务标准、队伍建设、专业咨询、运行方式、收费办法、信息化建设、宣传推广等工作机制,积极打造省级安宁疗护示范建设基地、教育培训基地、专家咨询基地,探索建立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机构与机构间、机构与居家间形成通畅合理、质量可控的转介制度。进一步在扩大社会影响、拓展服务规模上取得新突破。
试点地区以外的市(州)要学习借鉴试点地区和单位的经验,积极开展本地试点,为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地区作准备。(谭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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