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和评估标准“出炉”
6月份以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3部门联合发文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得到全市各类机构的积极响应。经过资格审核、现场调研、专家会审和名单公示等四个阶段的工作,截止9月底,历时3个月的遴选工作全部结束。日前,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市社会福利院等29家单位作为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同步印发了《宜昌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监督管理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遴选期间,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袁卫东和市政府副市长刘洪福分别实地调研了申报试点单位,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对办好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落实好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3部门相关专家深入到13个县(市、区)近40家机构,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先后4次召开评审工作会,推动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标准》的起草充分融合了国家、省现有行业标准和宜昌实际,具有分类清晰、分值细化、操作性强的特点,将为提升医养结合试点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据悉,明年6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3部门将根据县(市、区)评估结果进行实地评估复核,达到分值要求的予以授牌,达不到的将会退出试点单位系列。
作者:陈磊、张文滔
责任编辑:孙光文
稿件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宜昌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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