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委机关各处室:
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库专家评审,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确定1157个项目(其中申报项目924项,备案项目209项,基地备案项目24项)为2014年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公布。各地、各单位可在湖北省医学会网站(www.hbma.org.cn)查询并下载。
根据《关于实施2013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计生人员培训项目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4 ]42号),2013年湖北省45项医改重大专项卫生计生人员培训项目被纳入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45项医改重大专项卫生计生人员培训项目负责人于项目举办前2周将项目举办信息报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确定项目编号及拟授学分。
为保证继教项目举办质量,2014年将按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对继教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一、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遵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规定举办项目,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等;在国家级、省级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举办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备案(部省属卫生计生单位报省继教办);省级项目举办结束2周内,将项目执行资料电子版(学员名单、执行情况表)和纸质版(项目通知、日程、学员名单、执行情况表、会场照片)报市州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备案(部省属卫生计生单位报省继教办)存档备查。
同时,要接受配合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及市、州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市州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对所管辖区内举办的省级继教项目进行监管,并将电子版(学员名单、执行情况表)资料传至省继教办,项目实际举办情况(举办天数、地点、学员报到数及现场照片)形成书面报告,盖公章后上交至省继教办。
三、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市州继教管理部门监管书面报告,对所授学分及学员名单进行修订并上传至湖北省医学会网站,作为学分审验的最终依据。
联系人:赵保军、陈俊芬
联系电话:027-87360360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号(原卫生厅办公楼)302室,湖北省医学会继教部
附件:2014年湖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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