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把握四个原则 做好大学生村医毕业分配
为加强健康乡村建设,筑牢基层卫生网底,咸宁市从2018年开始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计划,今年6月,首批全日制大学生村医培养毕业188人。为稳妥做好毕业分配工作,咸宁市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按照《省卫生健康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2021年定向培养实施方案》要求,把握住以下四个分配原则:
一是急需原则。根据辖区内各乡镇办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如无村医、村医到龄、村医配备不足,优先对急需村医的村卫生室进行补充。
二是便利原则。综合考虑大学生村医就业和生活的便利性,根据其籍贯及现住地址,就近安排村卫生室上岗。
三是择优原则。对于同一个村卫生室岗位,当多名大学生村医符合就近原则或有意愿上岗时,综合考虑校方推荐意见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先安排优秀的上岗。
四是统筹原则。根据各乡镇办生源情况、村医需求和村卫生室业务发展需要统筹调配大学生村医,按照入学前签订的协议约定,统筹分配上岗。
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均制定分配方案,毕业大学生村医均已到岗,并开始为期半年的岗前培训。我市将进一步优化激励措施,保障大学生村医合理收入水平,畅通职业上升通道,探索在县域医共体中灵活使用人才,确保大学生村医“留得住”、“用得好”。
作者:宋秀丽 高雄文
责任编辑:张晨
稿件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