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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加强医防融合工作的意见》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医防融合工作的意见》解读

2024-02-02 10:17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5月24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要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疾控体系改革方案,将“创新医防协同机制”作为十大改革举措之一进行了具体部署。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积极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推动建立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当前,医防融合的概念内涵还不明确,在实施路径、工作机制等方面尚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协同、融合的积极效应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从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医防融合小切口破题,通过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履行传染病防控责任的考核激励、监督评价、信息融合机制,提升传染病早发现、快处置、日常防的能力,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医防融合新服务模式。 

二、主要内容

《工作意见》由“一个总体要求,五项工作机制、三项工作内容、五个保障措施”组成。主要内容及亮点体现在:一是建立明晰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医防融合领导小组),建立医务科或公共卫生科牵头日常管理,全院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领导小组聘任同级或属地疾控机构分管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兼任副组长,参与重大决策。在医防融合的组织体系下,分别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定期会商机制、信息互通机制、督导检查机制,强化院内、院间与疾控机构的会诊、会商、报告、反馈、检查、督导、评估,加快推进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症候群、实验室检测、影像报告、治疗等信息改造和实时抓取与上传,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共管”。二是健全医疗机构疫情“早发现、快处置、日常防”模式。强化了医疗机构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管理制度,建立院内风险排查机制,制定了不明原因传染病诊断报告流程和传染病参考检测项目,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新型病原体检测结果的报告反馈,立足疫情“早发现”。规范了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后隔离救治、病例转诊处置流程,强化了人员防护、环境消杀等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在应对规模性疫情时,明确了统筹调度和平急转换、集中收治等措施,确保疫情“快处置”。在疫情“日常防”中重点强调院内就诊量和症状监测和异常情况及时预警,与疾控机构对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的通报,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和感染性疾病病科室(病区)建设,强化日常应急演练、业务培训、物资储备和健康宣教。三是为医防融合成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保障上充实力量,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独立的公共卫生科,负责人上由公共卫生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并明确了人员配置标准。在工作动力上给予激励,对医疗机构医防融合工作从经费补助、人员津贴、岗位设置、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明确了政策保障措施。在工作模式上强化能力建设,择优确定一批省级传染病防治专科、省级传染性疾病专病防治中心、传染病公共卫生临床检测实验室与质控中心,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在工作成效上注重绩效考核,建立了医疗机构医防融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情况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选拔任用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指标,作为院内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和科室及个人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贯彻落实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工作意见》配套规范指南,强化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加强宣传解读、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大力推动《工作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医防协同融合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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