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湖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以及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表彰大会等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局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家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湖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牵头,抽调专人组建专班,负责起草文本。经梳理总结我省既往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专题访谈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药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负责人,征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批次征求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市州卫生健康委、委内相关处室意见和建议,经反复修改、认真斟酌,前后数易其稿,形成《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以建立满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为目标,加快培养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基层人才等,完善有利于中医药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成长环境,并分别于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逐步实现中医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在贯彻落实《国家意见》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湖北实际,提出六个方面共21条重点任务。
(一)在加快培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方面。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制度,实施“时珍学者计划”,培养中医药领域领军人才。积极推动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建设专项,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培育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实施“中医药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建立青年人才导师制度、青年人才库,落实湖北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构建中医药青年科技人才队伍“蓄水池”。建设5-6个高水平的省级创新团队,开展连续滚动资助,向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看齐。建设湖北时珍实验室,打造运行状态良好、建设成效显著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二)在加速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方面。持续开展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建设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夯实基层人才基础。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鼓励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西学中培训。鼓励医共体、医联体内人才向基层流动。优化激励机制,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中医药基层人才。
(三)在积极推进新时代西医学习中医方面。大力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增加临床医学类专业中医药课程学时,建设省级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组织开展西学中培训。鼓励西医医师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逐步形成“能西会中”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四)在加强中医药重点领域人才队伍方面。建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中药专业人才,实现中药生产全链条人才培养。完善中医医学技术人员队伍体系,健全中医技师职业管理制度、职称制度,畅通中医技师学历提升路径。支持中医药高等院校创新教学模式,加强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授课水平,加快中医药紧缺医学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主管部门管理干部培训计划,提升中医药管理人才专业化水平。
(五)在大力发展中医药教育体系方面。围绕医教协同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落实“重经典、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鼓励高校建设中西医结合高水平学科,支持湖北中医药大学稳步扩大中医药类专业博士招生计划。开展中医药卓越师资培养,健全激励机制,造就一批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经典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制定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加快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水平。
(六)在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机构设置基本要求配齐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拓宽中医医疗服务岗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用好用足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政策。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分类建立中医临床、基础、科研人才评价体系。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完善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推动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支持构建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
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为保障人才政策措施能够落地落实,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营造良好氛围等三方面措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