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湖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解读
日前,湖北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湖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部署,统筹推进我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30年)》《“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1年,我们启动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抽调专人组建起草专班。在总结我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召开5场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我省中医药高等院校、市州卫生健康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负责人和中医药临床一线专家意见与建议,经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2年,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印发后,我们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分批次征求市州卫健委、中医药专家、医疗机构、企业代表、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并认真研究吸纳、修改完善,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于11月18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简要总结了全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情况,对我省中医药发展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十四五”发展机遇进行分析。
(二)“十四五”中医药发展总体要求。提出了我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发展指标。
在设置主要发展指标时,为发挥指标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推动各项指标有效落实,我们根据国家15项主要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个,预期性指标14个)开展研究论证,认真进行目标值测算。
一是依据发展趋势测算。依据湖北省“十三五”期间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基础数量,拟定“十四五”期间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院可能达到的数量指标,增长率与国家保持一致。
二是对标政策文件规定。依据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工作任务,设置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等10项指标,设置目标值与国家一致。
三是明确重点突破目标。为达成中医药服务“五个全覆盖”的目标,即实现县办中医院、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的比例、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等2项指标,设置标准高于国家。
(三)重点任务。从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文化品牌、开放发展、深化改革、支撑保障等十个方面明确37项重点任务,并设置专栏明确支撑重点任务的重点项目。
一是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以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县级中医院提标扩能、基层旗舰国医堂等项目为抓手,做强龙头中医院、做优骨干中医院、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健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二是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从疾病预防、中医药健康管理、康复服务、公共卫生应急、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等方面,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三是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深化中医院校教育改革,大力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时珍工程),完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中医药基层人才政策体系。
四是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学术流派、炮制技术等传承保护,强化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五是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湖北道地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大力开展“一县一品”“十大楚药”品牌建设。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培育中药大品种大品牌。加强中药安全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全链条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是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推进中医药+融合发展,促进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拓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丰富中医药健康产品供给。
七是唱响李时珍中医药文化品牌。提炼李时珍中医药文化内涵,凝练一批传承发扬我省中医药文化新成果,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做大中医药文化产业。
八是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深化中医药交流合作,大力发展中医药国际贸易,建设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助力中医药企业“走出去”。
九是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完善中药注册管理、推进中医药领域综合改革。
十是强化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加强中医药法治建设。
(四)保障措施。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健全实施机制、注重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促进《规划》落地生效。
四、主要特点
(一)注重衔接呼应。《规划》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将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规划编制全过程。注重与《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相衔接,将中医药放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中去谋划。在总结我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将新时期中医药发展新趋势、健康湖北建设新需要、人民群众健康新需求、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新成效,均融入《规划》编制中,确保《规划》的全面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二)注重融入全局。立足湖北实际,将中医药工作融入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融入老百姓健康生活。推进我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突出中医药资源的提质扩容,努力实现“五个全覆盖”,县办中医院、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坚持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全面发展,既突出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治疗重大疾病中的独特作用,以及在疾病康复过程中的特色作用,又注重发挥中医药卫生资源、经济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优势,通过《规划》实施,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全国中医药数字化、信息化示范区和全国中医药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中部地区中医药服务、中西医结合、中医药产业、中医药人才和科技创新高地。
(三)注重改革创新。聚焦制约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我省中医药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短缺、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建立健全适应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地方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共同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工作合力。在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中医医院评审等工作中突出中医内涵、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推进中医药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中药饮片备案、审批管理,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提高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进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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