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关于 做好2026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 本科医学生招录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6-14909 | 发文日期 | 2026-05-11 |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 文 号 | 鄂卫函〔2026〕122号 |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教育局、人社局,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要求,结合2026年国家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我省招录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生)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录原则
2026年定向生招录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实行以市州为单位,户籍地为依据,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录取。
二、招生计划
2026年国家下达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总计划为384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招生231人,中医学专业153人。
湖北医药学院(学校代码C115)计划招录127人,对象为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等7个市州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湖北科技学院(学校代码C116)计划招录104人,招录对象为武汉市、黄石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鄂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等9个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湖北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C132)计划招录153人,招录对象为全省报考中医学专业的考生。
上述3所高校具体招录人数根据省委编办核准的2026年度定向生用编预留计划和各县(市、区)定向生报名情况决定。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条件
定向生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原则上招收农村生源,考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市州报名,并且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6年统一高考;
2.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3.身体条件符合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等相关规定;
4.本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报考且毕业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不含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
(二)报考科目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2门科目必选);报考中医学专业的考生,不提科目要求。
四、动员申报
(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2026年招录计划,及时会同当地招生办动员本地符合报考条件且自愿申报定向生的考生,于5月22日前登录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系统(https://cme.whpyinfo.com:8015/#/login)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格申报表及诚信申报承诺书等资料,并到户籍所在县
(市、区)卫生健康局提交资格申报表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登录招录系统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将所有考生信息(个人隐私信息脱敏处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9日前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加盖公章报送市州卫生健康委。
(三)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审核汇总辖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信息,于5月30日前将导出的考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将会同省招办进行公示。
五、招生录取
通过省级公示名单的考生于6月29日8∶00到6月30日17∶00在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栏内填报志愿。省招生办和定点培养院校(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按照市州招生计划总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省内调剂。已录取的定向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应及时将录取名单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六、签订协议
定向生在高考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享有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七、报到注册
定向生须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定向就业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完成报到注册。对于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高校不予注册。考生被录取后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进校后不能转专业。考生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对接当地教育部门、有关高中和培养高校做好定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客观”。
(二)落实履约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定向生履约过程管理,积极落实签约定向生岗位编制和就业保障。
附件:1.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资格申报表
2.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诚信申报承诺书
3.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资格审核要点
4.2026年度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信息汇总表
5.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政策参考材料
6.2026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区代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湖北省农村订单
定向免费医学生资格申报表
市(州) 县(市、区)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报名号 | ||||||
首选科目 | £物理 £其他 | 再选科目 | £化学 £其他 | ||||||
毕业学校及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
父亲或母亲或 法定监护人信息 | 称 谓 | 姓 名 | 户籍所在地 | ||||||
该生高考报名信息无误。
经办人: 学校(报名点)盖章 年 月 日
| |||||||||
1.经相关部门核查,该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农村户籍属实。 2.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卫生健康委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诚信申报承诺书
考生 (本人签名),高考报名号
我自愿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资格,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已阅知湖北省普通高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申报条件和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的相关权利义务要求。
我已阅知教育部相关文件内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有关考生“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的处理规定,即“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规定。
本人承诺:
(须将以下内容抄写在横线上:我已明确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果弄虚作假或信息缺失,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北省农村订单
定向免费医学生资格审核要点
一是审核报名号。报名号是为14位数字编码,其中第5、6位数字代表考生的报考市州。比如26421302150568报名号中的13代表该考生是随州市考区报名的考生。审核时,要求有报名号且报名号第5、6位数字属于本市州报名的考生。
二是审核户籍地。主要看是否是本县(市、区)的农村户籍,下面四类情况可界定为“农村户籍”:
1.2014年以前我省户籍改革制度实施之前,户口簿第一页“户别”栏注明为“农业”,如“农业家庭户”等。
2.户籍制度改革之后,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地区。城乡分类代码17位中最后3位城乡分类代码界定:其中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把其中的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认定为农村户籍;
3.具有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等)农村土地或林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
4.其他农业户口的证明材料,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类型查询证明”等。
三是审核考生身体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审核考生2026年高考体检证明材料(协调招办提供考生体检信息或者考生提供体检结果通知单),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符合申报资格: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不予录取。具体为: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考生患有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
附件4
2026年度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序号 | 考 生 信 息 | 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信息 | 毕业学校 | 学校所在地 | 户籍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报名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1 | ||||||||||||||
2 | ||||||||||||||
注:本表格供县(市、区)、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使用。
附件5
2026年度湖北省
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政策材料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
4.《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
5.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
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5号)
7.《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号)
8.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
9.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履约过程管理的通知》(鄂卫通〔2021〕10号)
二、招生对象
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本人需在户籍所在市州报名,并且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6年统一高考;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规定;本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报考且毕业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不含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
三、免费政策
定向免费医学生注册后,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二免一补”(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520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800元/年·生,并补助生活费4000元/年·生)政策,高校教育学制5年。
四、相关要求
(一)志愿填报。通过省级公示名单的考生于6月29日8∶00到6月30日17∶00在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录取时,各高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信息,按市(州)招生计划总数,分市(州)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未完成的计划进行
省内调剂。已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二)签订就业协议。2026年高考招录结束后,根据各高校(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际招录结果,由市州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市州为单位,按照“市州为单位、户籍优先、市州统筹”原则统筹分配录取定向医学生到定向县,录取定向医学生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三)报到注册。定向免费医学生须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定向就业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完成报到注册。对于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高校不予注册。考生被录取后无生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进校后不能转专业。考生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就业安置。本科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相关编制和劳动待遇。202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定向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户籍所在地省域内全科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培,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或住培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不含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
五、违约处理
定向医学生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除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行放弃学籍;
2.住培期间及服务期内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未征得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在职研究生;
3.在校期间违反培养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或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4.未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未经培训基地和定向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自行放弃培训,或拒绝履行签订的培养协议中规定义务;
6.培训期间违反培训基地管理规定被取消培训资格的或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7.在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最长时间内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8.在学校毕业后和规范化培训结束后未按规定到定向服务就业部门或单位报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履行请假手续;
9.未经定向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离职、离岗;
10.未经定向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改变服务单位;
11.服务期内,被服务单位依法依规解聘;
12.达成解约意向后,未按时退还教育、培养费用及违约金;
13.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视为违约的行为。
定向生履约管理和相关违约处理参照有关规定要求实施。
附件6
2026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报名考区代码
考生报名号第5、6位 | 含 义 |
01 | 武汉市 |
02 | 黄石市 |
03 | 十堰市 |
05 | 宜昌市 |
06 | 襄阳市 |
07 | 鄂州市 |
08 | 荆门市 |
09 | 孝感市 |
10 | 荆州市 |
11 | 黄冈市 |
12 | 咸宁市 |
13 | 随州市 |
28 | 恩施州 |
90 | 神农架林区 |
94 | 仙桃市 |
95 | 潜江市 |
96 | 天门市 |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