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中医院等11家医院等级复审结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5-28167 | 发文日期 | 2025-09-01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 文 号 | 鄂中医函〔2025〕6号 |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荆州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省中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湖北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23版)》(鄂卫通〔2023〕75号)、《关于做好中医医院等级复审工作的通知》,经组织复审,评定湖北省中医院、武汉市中医医院、黄石市中医医院、鄂州市中医医院、孝感市中医医院、荆州市中医医院、黄陂区中医医院、洪湖市中医医院、公安县中医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定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请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指导医院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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