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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化工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化工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6-17 16:46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5-18963 发文日期 2025-06-1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卫生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拟遴选一批化工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范围

面向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四个行业领域,开展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推荐的技术装备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装备应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新技术、新装备。

(二)技术装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可实现快速复制推广。

(三)技术装备水平先进、具有创新性,工艺成熟,实用性强,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且已有成功应用案例,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鼓励推荐应用门槛较低、具有良好投资回报、适宜在中小微企业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技术装备。

二、推荐程序

(一)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按照推荐条件范围,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填报申请材料并将推荐汇总表、申报书和应用示例表(附件1-3发送到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二)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经信厅组织开展申请材料审核,择优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以市州为单位择优推荐1-2个,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邮箱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技术装备的相关材料,并对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且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雷思聪027-87680566

省经信厅:王  琳 18907161515

邮箱:459568134@qq.com

附件:1.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

 2.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先进适宜技术装备申报书

 3.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装备应用示例表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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