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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5-04-23 10:43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总工会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5-13009 发文日期 2025-04-23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总工会 文  号 鄂卫函〔2025〕57号
卫生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疾控局、总工会,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企业: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5〕15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湖北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为主要内容,聚焦守护职业人群心理健康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普及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活动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省疾控中心将联合咸宁市政府,在咸宁市举办湖北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活动。各市州要紧密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为完成“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营造氛围、凝聚力量。

    (一)围绕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版)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现场解答等方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有效引导劳动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法治水平。

    (二)围绕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传播媒体与新兴技术,通过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活动、专题宣讲、互动体验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科普宣传。结合“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为劳动者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劳动者保持健康心理状态。

    (三)围绕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及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收官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利用各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展示“十四五”期间及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为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目标的完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围绕举办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目的意义,动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大练兵,掀起学知识、练技能、强本领的热潮,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的作用。

    (五)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加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力度,做好职业人群慢性病防治、体重管理、心理健康促进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指导劳动者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五、组织安排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中央、省属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开展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扩大宣传范围。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户外广告、车站、机场、地铁、公交车、厂区广播电视、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和海报(见附件1、2)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宣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及有效措施。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等。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活动情况,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及总结等材料请以市、州、直管市、林区为单位,于2025年5月6日前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外网OA邮箱。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王荣   027-87750329

    

    附件:1.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3.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总工会    

2025年4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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