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职业健康诊断机构备案公告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5-14991 | 发文日期 | 2025-02-28 |
|---|---|---|---|
| 发布机构 | 职业健康处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版)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有关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相关工作。
一、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门诊部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
备案的职业病诊断类别及项目: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性皮肤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备注:名称变更、地址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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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