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取消部分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备案及备案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2-07556 | 发文日期 | 2022-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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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职业健康处 | 文 号 | 鄂卫函〔2022〕35号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相关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会同属地监管机构对部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部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在重大备案事项变更,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出具虚假报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已不具备备案条件。根据《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取消武汉京汉熙康综合门诊部、宜昌长航医院东院、京山市人民医院、武穴利民医院等4家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备案;取消兴山县人民医院、沙洋县人民医院、武穴市田镇卫生院等3家机构的接触化学因素类备案项目;取消武汉尚医邦康一脉综合门诊部、孝感美之年梅苑综合门诊部2家机构的接触物理因素类、接触化学因素类备案项目;取消黄石仁康医院的接触放射因素类备案项目;取消浠水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门诊部的接触粉尘类备案项目;取消黄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接触粉尘类、接触放射因素类、接触生物因素类备案项目;取消咸宁市咸安区中医医院的接触物理因素类、其他类备案项目。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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