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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职业健康诊断机构备案公告

2025-02-28 10:26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5-02-2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有 效 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版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有关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相关工作。

一、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门诊部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370号

备案的职业病诊断类别及项目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性皮肤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备注:名称变更地址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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