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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2025-3-6)

2025-03-07 16:28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5-03-0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有 效 性

202411月,枣阳市卫生健康局向我委提出申请拟在选址辖区内设置枣阳市急救中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37313日。

一、拟设置枣阳市急救中心公示内容

设置单位名称: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枣阳市急救中心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急救中心(指挥型)

选址:枣阳市南城街道沙店社区襄阳东路101-8号

经营性质:政府办营利性

设置床位(牙椅):0(牙椅0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

二、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27-87217670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编:43007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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