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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东湖院区苗木修剪项目招标公告

省卫健委东湖院区苗木修剪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9 15:34 委政采办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4-44542 发文日期 2024-11-19
发布机构 委政采办 文  号
卫生 有 效 性 有效

因工作需要,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要求,现就我委东湖路院区苗木修剪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省卫健委东湖院区苗木修剪项目

二、采购内容:东湖路院区(武汉市东湖路165号)苗木修剪,其中:水杉36棵常规修剪(仅直径5厘米以内生长枝)、广玉兰14棵(仅直径5厘米以内生长枝)、香樟树95棵(回缩修剪,三级分枝及以上生长枝)。具体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75万元整。

四、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园林绿化部门批复及《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居住区绿化养护管理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乙方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

(2)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采购、运输、二次运输、现场清理、垃圾清运、税费、利润、管理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招标文件、相关法规条例所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3)供应商在报价前应现场踏勘,提交投标报价即代表供应商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条件,所有不可预见费用已充分考虑在报价内。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投标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内单位。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卓刀泉北路39号B812室。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领取登记表。本采购文件现场核验后免费领取。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函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3、售后服务等承诺书。

4、服务案例展示。

八、中标规则:最低评标价法,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九、合同签订: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付款方式: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于 2024年11月25日1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至湖北省卫生健康委B栋812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以接受。

联系人:朱文俊          联系电话:027-87571028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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