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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健康委部署启动 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部署启动 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2020-06-03 12:00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0-146162 发文日期 2020-06-03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卫生 有 效 性 有效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部署启动卫生健康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湖北”建设总体要求,构建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机制,以形成信用分类监管模式,促进我省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保障我省卫生健康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方案》要求,试点工作将在全省各地全面铺开,各市(州)可从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4个专业领域确定2个以上专业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拓展试点工作范围,延伸到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其他8个专业领域,力争到2021年底,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和监管对象全覆盖。《方案》印发后,各地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上报试点专业名单。截至目前,全省17个市州均选择相应专业作为试点工作范围,其中选择2个专业的有14个地市(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鄂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仙桃、潜江、天门);选择3个专业的有2个地市(恩施州、林区);选择4个专业的有1个地市(荆州市)。

试点工作主要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信用湖北”建设为导向,结合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和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以“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综合评价,促进信用结果应用和实施监督信息公示”为试点工作内容,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覆盖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信用监管闭环管理。

《方案》明确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单位推行信用公开承诺制,逐步制定和完善各专业领域综合评价标准、《医疗卫生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以及《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措施清单》,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实现信用等级与监管分级紧密衔接,“让守信者得便利,让失信者付成本”,以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同时,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个被监督单位将拥有专属的监督信息二维码(一户一码),社会公众可实时动态查询,充分保障了群众对被监督单位依法执业和守法经营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在鼓励各市州积极探索创新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信用+综合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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